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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文章

海水水質標準

閱讀:2970發(fā)布時間:2008-7-18
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
海 水 水 質 標 準
海水水質標準(GB 3097-1997)

前 言

  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(huán)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(huán)境保護法》,防止和控制海水污染,保護海洋生物資源和其他海洋資源,有利于海洋資源的可持續(xù)利用,維護海洋生態(tài)平衡,保障人體健康,制訂本標準。

本標準從1998年7月1日起實施,同時代替GB3097-82。

本標準在下列內容和章節(jié)有所改變:

- 3.1(海水水質分類,由三類改四類);

- 3.2(補充和調整了污染物項目);

- 4.1(增加了海水水質監(jiān)測樣品的采集、貯存、運輸和預處理的規(guī)定);

- 4.2(增加了海水水質分析方法)

本標準由國家*和*共同提出。

本標準由國家*負責解釋。
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UCD 551463

海 水 水 質 標 準 GB 3097-1997

Sea water quality standard 代替 GB3097-82

1 主題內容與標準適用范圍
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海域各類使用功能的水質要求。

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海域。

2 引用標準

下列標準所含條文,在本標準中被引用即構成本標準的條文,與本標準同效。

GB12763.4-91 海洋調查規(guī)范 海水化學要素觀測

HY 003-91 海洋監(jiān)測規(guī)范

GB12763.2-91 海洋調查規(guī)范 海洋水文觀測

GB7467-87 水質 六價鉻的測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

GB7485-87 水質 總砷的測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

GB11910-89 水質 鎳的測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

GB11912-89 水質 鎳的測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
GB 13192-91 水質 有機磷農藥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

GB 11895-89 水質 苯并(a)芘的測定 乙酰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法

當上述標準被修訂時,應使用其版本。

3海水水質分類與標準

3.1海水水質分類

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護目標,海水水質分為四類:

*類 適用于海洋漁業(yè)水域,海上自然保護區(qū)和瀕危海洋生物保護區(qū)。

第二類 適用于水產養(yǎng)殖區(qū),海水浴場,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或娛樂區(qū),以及與人類食用直接有關的工業(yè)用水區(qū)。

第三類 適用于一般工業(yè)用水區(qū),濱海風景旅游區(qū)。

第四類 適用于海洋港口水域,海洋開發(fā)作業(yè)區(qū)。

3.2 海水水質標準

各類海水水質標準列于表1

表1 mg/L

序號

項目

*類

第二類

第三類

第四類

1

漂浮物質

海面不得出現油膜、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質

海面無明顯油膜、浮沫和其他漂浮物質

2

色、臭、味

海水不得有異色、異臭、異味

海水不得有令人厭惡和感到不快的色、臭、味

3

懸浮物質

人為增加的量≤10

人為增加的量≤100

人為增加的量≤150

4

大腸菌群≤
(個/L)

10000
供人生食的貝類增養(yǎng)殖水質≤700

5

糞大腸菌群≤(個/L)

2000
供人生食的貝類增養(yǎng)殖水質≤140

6

病原體

供人生食的貝類養(yǎng)殖水質不得含有病原體。

7

水溫(℃)

人為造成的海水溫升夏季不超過當時當地1℃,其它季節(jié)不超過2℃

人為造成的海水溫升不超過當時當地
4℃

8

pH

7.8~8.5
同時不超出該海域正常變動范圍的0.2pH單位

6.8~8.8
同時不超出該海域正常變動范圍的0.5pH單位

9

溶解氧>

6

5

4

3

10

化學需氧量≤(COD)

2

3

4

5

11

生化需氧量≤(BOD5

1

3

4

5

12

無機氮≤(以N計)

0.20

0.30

0.40

0.50

13

非離子氨≤
(以N計)

0.020

續(xù)表1

序號

項目

*類

第二類

第三類

第四類

14

活性磷酸鹽≤
(以P計)

0.015

0.030

0.045

15

汞≤

0.00005

0.0002

0.0005

16

鎘≤

0.001

0.005

0.010

17

鉛≤

0.001

0.005

0.010

0.050

18

六價鉻≤

0.005

0.010

0.020

0.050

19

總鉻≤

0.05

0.10

0.20

0.50

20

砷≤

0.020

0.030

0.050

21

銅≤

0.005

0.010

0.050

22

鋅≤

0.020

0.050

0.10

0.50

23

硒≤

0.010

0.020

0.050

24

鎳≤

0.005

0.010

0.020

0.050

25

氰化物≤

0.005

0.10

0.20

26

硫化物≤
(以S計)

0.02

0.05

0.10

0.25

27

揮發(fā)性酚≤

0.005

0.010

0.050

28

石油類≤

0.05

0.30

0.50

29

六六六≤

0.001

0.002

0.003

0.005

30

滴滴涕≤

0.00005

0.0001

31

馬拉硫磷≤

0.0005

0.001

32

甲基對硫磷≤

0.0005

0.001

33

苯并(a)芘≤
(µg/L)

0.0025

34

陰離子表面活性劑(以LAS計)

0.03

0.10

35

放射
性核

(Bq/L)

60Co

0.03

90Sr

4

106Rn

0.2

134Cs

0.6

137Cs

0.7

4 海水水質監(jiān)測

4.1 海水水質監(jiān)測樣品的采集、貯存、運輸和預處理按GB12763.4-91和HY003-91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4.2 本標準各項目的監(jiān)測,按表2的分析方法進行。

表2 海水水質分析方法

序號

項目

分析方法

檢出限,mg/L

引用標準

1

漂浮物質

目測法

   

2

色、臭、味

比色法
感官法

 

GB 12763.2-91
HY 003.4-91

3

懸浮物質

重量法

2

HY 003.4-91

4

大腸菌群

(1)發(fā)酵法(2)濾膜法

 

HY 003.9-91

5

糞大腸菌群

(1)發(fā)酵法(2)濾膜法

 

HY 003.9-91

6

病 原 體

(1)微孔濾膜吸附法1.a
(2)沉淀病毒濃聚法1.a
(3)透析法1.a

   

7

水 溫

(1) 水溫的鉛直連續(xù)觀測
(2) 標準層水溫觀測

 

GB 12763.2-91
GB 12763.2-91

8

pH

(1) pH計電測法
(2) pH比色法

 

GB 12763.4-91
HY 003.4-91

9

溶解氧

碘量滴定法

0.042

GB 12763.4-91

10

化學需氧量
(COD)

堿性*法

0.15

HY 003.4-91

11

生化需氧量
(BOD5

五日培養(yǎng)法

 

HY 003.4-91

12

無機氮2
(以N計)

氮: (1) 靛酚藍法
(2) 次溴酸鈉氧化法
亞硝酸鹽:重氮-偶氮法
硝酸鹽:(1) 鋅 - 鎘還原法
(2) 銅鎘柱還原法

0.7×10-3
0.4×10-3
0.3×10-3
0.7×10-3
0.6×10-3

GB 12763.4-91
GB 12763.4-91
GB 12763.4-91
GB 12763.4-91
GB 12763.4-91

13

非離子氨3
(以N計)

按附錄B進行換算

 

14

活性磷酸鹽
(以P計)

(1) 抗壞血酸還原的磷鉬蘭法
(2) 磷鉬蘭萃取分光光度法

0.62×10-3 1.4×10-3

GB 12763.4-91
HY 003.4-91

15

(1)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(2) 金捕集冷原子吸收光度法

0.0086×10-3
0.002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16

(1) 無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(2)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(3) 陽極溶出伏安法
(4)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

0.014×10-3
0.34×10-3
0.7×10-3
1.1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17

(1) 無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(2) 陽極溶出伏安法
(3)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

0.19×10-3
4.0×10-3
2.6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18

六價鉻

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

4.0×10-3

GB 7467-87

續(xù)表2

序號

項目

分析方法

檢出限,mg/L

引用標準

19

總鉻

(1)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
(2)無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
1.2×10-3
0.91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20

(1)砷化氫-*分光光度法
(2)氫化物發(fā)生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(3)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

1.3×10-3
1.2×10-3
7.0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GB 7485-87

21

(1) 無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(2) 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鈉分光光度法
(3) 陽極溶出伏安法

1.4×10-3
4.9×10-3
3.7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22

(1)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(2) 陽極溶出伏安法
(3) 雙硫腙分光光度法

16×10-3
6.4×10-3
9.2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23

(1) 熒光分光光度法
(2) 二氨基聯苯胺分光光度法
(3)催化極譜法

0.73×10-3
1.5×10-3
0.14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24

(1)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
(2) 無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.b
(3)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
0.25
0.03×10-3
0.05

GB 11910-89
GB 11912-89

25

氰化物

(1) 異*-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
(2) 吡啶-巴比土酸分光光度法

2.1×10-3
1.0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26

硫化物

(以S計)

(1)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
(2)離子選擇電極法

1.7×10-3
8.1×10-3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27

揮發(fā)性酚

4-氨基*分光光度法

4.8×10-3

HY 003.4-91

28

石油類

(1)環(huán)已烷萃取熒光分光光度法
(2)紫外分光光度法
(3)重量法

9.2×10-3
60.5×10-30.2
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HY 003.4-91

29

六六六4

氣相色譜法

1.1×10-3

HY 003.4-91

30

滴滴涕4

氣相色譜法

3.8×10-3

HY 003.4-91

31

馬拉硫磷

氣相色譜法

0.64×10-3

GB 13192-91

32

甲基對硫磷

氣相色譜法

0.42×10-3

GB 13192-91

33

苯并(a)芘

乙酰化濾紙層析-熒光分光光度法

2.5×10-3

GB 11895-89

34

陰離子表面活性劑
(以LAS計)

亞甲基蘭分光光度法

0.023

HY 003.4-91

35

放射

性核素

Bq/L

60Co

離子交換-萃取-電沉積法

2.2×10-3

HY/T 003.8-91

90Sr

(1) HDEHP萃取-β計數法
(2) 離子交換-β計數法

1.8×10-3
2.2×10-3

HY/T 003.8-91
HY/T 003.8-91

106Ru

(1) 四氯化碳萃取-鎂粉還原-β計數法
(2) r能譜法1.c

3.0×10-3
4.4×10-3

HY/T 003.8-91

134Cs

r能譜法,參見137Cs分析法

   

137Cs

(1) 亞鐵氰化銅-硅膠現場富集-r能譜法
(2) 磷鉬酸銨-碘鉍酸銫-β計數法

1.0×10-3
3.7×10-3

HY/T 003.8-91
HY/T 003.8-91

注:1.暫時采用下列分析方法,待國家標準發(fā)布后執(zhí)行國家標準

a. 《水和廢水標準檢驗法》,第15版,中國建筑工業(yè)出版社,805~827,1985。

b. 環(huán)境科學,7(6):75~79,1986。

c. 《輻射防護手冊》,原子能出版社,2:259,1988。

2.見附錄A

3.見附錄B

4.六六六和DDT的檢出限系指其四種異物體檢出限之和。

5.混合區(qū)的規(guī)定

污水集中排放形成的混合區(qū),不得影響鄰近功能區(qū)的水質和魚類回游通道。

附錄A(標準的附錄)

無機氮的計算

無機氮是硝酸鹽氮、亞硝酸鹽氮和氨氮的總和,無機氮也稱“活性氮”,或簡稱“三氮”。

在現行監(jiān)測中,水樣中的硝酸鹽、亞硝酸鹽和氨的濃度是以μmol/L表示總和。而本標準規(guī)定無機氮是以氮(N)計,單位采用mg/L,因此,按下式計算無機氮:

c(N)=14×10-3[c(NO3-N)+c(NO2-N)+c(NH3-N)]

式中:c(N)-無機氮濃度,以N計,mg/L;

c(NO3-N)-用監(jiān)測方法測出的水樣中硝酸鹽的濃度,μmol/L;

c(NO2-N)-用監(jiān)測方法測出的水樣中亞硝酸鹽的濃度,μmol/L;

c(NH3-N)-用監(jiān)測方法測出的水樣中氨的濃度,μmol/L;

附錄B(標準的附錄)

非離子氨換算方法

按靛酚藍法,次溴酸鈉氧化法(GB12763.4-91)測定得到的氨濃度(NH3-N)看作是非離子氨與離子氨濃度的總和,非離子氨在氨的水溶液中的比例與水溫、pH值以及鹽度有關??砂聪率龉綋Q算出非離子氨的濃度:

c(NH3)=14×10-5c(NH3-N)•f

f=100/(10pKaS•T-pH+1)

pKaS•T=9.245+0.002949S+0.0324(298-T)

式中:f-氨的水溶液中非離子氨的摩爾百分比;

c(NH3)-現場溫度、pH、鹽度下,水樣中非離子氨的濃度(以N計),mg/L;

c(NH3-N)-用監(jiān)測方法測得的水樣中氨的濃度,μmol/L;

T-海水溫度,oK;

S-海水鹽度;

pH-海水的pH;

pKaS•T- 溫度為T(T=273+t),鹽度為S的海水中的
NH4+的解離平衡常數
KaS•T的負對數;

附加說明:

本標準由*第三海洋研究所和青島海洋大學負責起草。
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黃自強、張克、許昆燦、隋永年、孫淑媛、陸賢昆、林慶禮。

 

附:
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> UCD 551463
海 水 水 質 標 準 GB 3097-1997
>Sea water quality standard 代替 GB3097-82


本標準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(huán)境保護法(試行)》,防止和控制海水水質污染,保障人體健康,保護海洋生物資源,保持生態(tài)平衡,保證海洋的合理開發(fā)利用而制訂。
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一切海域的海水不質管理。

1 海水水質的分類與標準

1.1 按照海水的用途,每水水質要求分為三類:

a. *類適用于保護海洋生物資源和人類的安全利用(包括鹽場、食品加工、海水淡化、漁業(yè)和海水養(yǎng)殖等用水),以及海上自然保護區(qū)。

b. 第二類適用于海水浴場及風景游覽區(qū)。

c. 第三類適用于一般工業(yè)用、港口水域和海洋開發(fā)作業(yè)區(qū)等。

1.2 各類列于表1和表2。

表1 海水水質要求

 

*類

第二類

第三類

懸浮物質

人為造成增加的量不得超過10毫克/升

人為造成增加的量不得超過50毫克/升

人為造成增加的量不得超過150毫克/升

色、臭、味

海水及海產品無異色、異臭、異味

海水無異色、異臭、異味

漂浮物質

水面不得出現油膜、浮沫和其他雜質

不面不得出現明顯的油膜、浮沫和其他雜質

pH

7.5~8.4

7.3~8.8

6.5~9.0

化學耗氧量

< 3毫克/升

< 4毫克/升

< 5毫克/升

溶解氧

任何時侯不低于5毫克/升

任何時侯不低于4毫克/升

任何時侯不低于3毫克/升

水溫

不超過當地、當時水溫4℃

大腸菌群

不超過10000個/升(供人生食的貝類養(yǎng)殖水質不超過700個/升)

病原體

含有病原體的工業(yè)廢水、生活污水須經過嚴格消毒處理、消滅病原體后,方可排放

底質

沙石等表面的淤積物不得妨礙種苗的附著生長

 

溶出的成分應保證海水水質符合表1、表2的要求

有害物質

應符合表2規(guī)定的zui高容許濃度要求

表2 海水中有害物質zui高容許濃度

序號

項目名稱

zui高容許濃度,毫克/升

*類

第二類

第三類

1

0.0005

0.0010

0.0010

2

0.005

0.010

0.010

3

0.05

0.10

0.10

4

總 鉻

0.10

0.50

0.50

5

0.05

0.10

0.10

6

0.10

0.10

0.10

7

0.10

1.00

1.00

8

0.01

0.02

0.03

9

油 類

0.05

0.10

0.50

10

氰化物

0.02

0.10

0.50

11

硫化物

按溶解氧計

12

揮發(fā)性酚

0.005

0.010

0.050

13

有機氮農藥

0.001

0.020

0.040

14

無機氮

0.10

0.20

0.30

15

無機磷

0.015

0.030

0.045

* 無機氮和無機磷為暖流內灣海域產生“赤潮”的限制值;海水中放射性物質應符合GBJ8-74《放射防護規(guī)定》中露天水源的限制濃度。

2 防護規(guī)定與措施

2.1 沿海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環(huán)境保護機構,按照海洋環(huán)境保護的需要,規(guī)定保護的水域及其水質類型。

2.2 工業(yè)廢水、生活污染 水和其他有害廢棄物,禁止直接排入規(guī)定的風景游覽區(qū)、海水浴區(qū),自然保護區(qū)和水產養(yǎng)殖場水域。在其他海域排放污染物時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規(guī)定的排放標準。

2.3 在沿海和海上選擇排污地點和確定排放條件時,應考慮所規(guī)定保護的海域 位置的特點,地形、水文條件和盛行風向及其他自然條件。
 

3 監(jiān)督與執(zhí)行

3.1 沿海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環(huán)境保護機構負責監(jiān)督本標準的執(zhí)行。

3.2 本標準的各項海水水質指標的監(jiān)測,按《海洋污染調查暫行規(guī)范》規(guī)定的方法進行。

附加說明:

本標準由*提出。本標準由中國*第三研究所主編。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少猶等。本標準委托*負責解釋。  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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